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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商务局凯天娱乐app预征集2025年手机 平板 智能穿戴设备等3C产品销售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7 08:17      来源: 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全县各相关销售主体:

  根据运城市商务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C产品补贴活动,预征集垣曲县2025年3C产品销售主体:

  一、申报条件

  1.销售主体注册地在垣曲县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并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

  2.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3.近3年无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5.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6.优先考虑长期经营、同行业销售规模较大、售后服务较强、口碑较好的企业。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1)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3)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

  3.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4.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完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

  5.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C产品企业信息参考登记表 (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时间:第一批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12月19日12:00。(后续根据省市通知动态调整)

  方式:申请单位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商务局(逾期送达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王红忠

    话:0359-6022098 

附件:手机等3C产品门店信息参考登记表(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