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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天娱乐app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全面复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10:07 来源: 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纪违法集中整治和“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敏感问题,推动社会救助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全面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复核,及时清退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
二、复核对象
当前在册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三、复核重点
(一)是否存在死亡人员、服刑(在押)人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户口迁走和人员离开本区域享受救助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残身体恢复正常、丧偶或离异重新组建家庭、子女大学毕业就业等收入和财产超标)未及时退出情况。
(四)是否存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救助未及时备案情况。
(五)是否存在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六)低保、特困等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超时限办理、未书面告知等问题。
(七)在复核过程中群众举报反映的其他情况。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复核程序
1、不参加年审复核的;
2、有群众举报且已核实查证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对象年审复核工作的;
4、不如实提供或故意提供不全家庭成员信息、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的;
5、存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等高消费情况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虚假住所的;
7、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的;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全面复核从2024年9月5日开始至9月22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核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复核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民政系统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纪违法集中整治和“听民意办实事”项目的重要举措。要对在本辖区范围内享受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人员进行全覆盖,利用核对信息系统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逐一过筛子,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办理救助金的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加强工作统筹,精心组织好这次全面复核工作,开展复核前,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培训, 防止“跑偏”。复核过程中,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落实,推动复核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政策标准。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针对审核工作中的群众来访,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救助。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垣曲县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