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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惠民生 上门服务“零距离”

发布日期:2024-07-07 22:02      来源: 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6月12日,高某某亲属来到垣曲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帮助,经了解得知:高某某系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时导致大腿骨折,经医院救治后,高某某多次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费用,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故申请法律援助,且高某某系肢体三级残疾人,行动不便,无法到垣曲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为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垣曲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驱车到王茅镇寨里村北河组高某某家中了解其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具体诉讼请求等,并向高某某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政策,现场为高某某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提供“一次办、零跑动”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高某某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后,工作人员走进村民家中,热情送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指南》等系列宣传手册,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和申请流程,鼓励困难群众依据法律援助救济政策依法维权,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近年来,垣曲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化“便民利民”举措,对于偏远地区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等有法律需求的特殊群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变“坐等群众来访”为“主动上门服务”,畅通了中心和特殊群体之间的联系渠道,让弱势群体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打通了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真正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