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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文化馆
发布日期:2023-12-28 18:19 来源: 文旅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主要职责:
- 根据《文化馆工作试行条例》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文化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 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宣传国内外形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
- 负责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业余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搜集整理当地民族、民间的文学、艺术遗产;
- 组织、举办各种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报告会、讲座、学习班、展览、橱窗、画廊、黑板报、墙报、文艺晚会和游艺活动、组织业余文艺团队等;
- 促进地区间、馆际间的文化交流;
- 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对文化站的辅导,促进农村集镇文化中心的建设,对俱乐部、青少年之家、业余剧团等进行辅导;
- 做好戏剧艺术研究工作,整理好戏剧艺术资料档案,协调会演艺员工和市场的关系,向广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教育;
- 做好戏曲艺术创作与演出、传承与保护、研究与利用、艺术基础理论研究、艺术资源收集整理、档案管理,培养普及艺术团的新生力量和新老演职人员的接替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宣传我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非遗办、音乐部、舞蹈部、活动部。
办公地址:垣曲县新城大街103号垣曲县文化馆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的8:00——12:00、14:00--18:00。
联系方式:13835985775
负责人:姚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