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学生资助程序
发布日期:2023-03-16 10:20 来源: 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1.通过召开班主任培训会议,主题班会,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
2.各学校进入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库逐一比对,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名单。
3.在保证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资助的前提下,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山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垣曲县教育局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各班主任组织对本班低保、孤儿、残疾等贫困学生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评审小组。
4.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逐一进行复审。
5.对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每次发放前将拟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
6.学生本人提供银行卡号,通过县财政局“惠农一卡通”将资金直接打入学生账户。
7.发放结束后,对学生信息汇总、核对无误后,将受助学生资助信息导入《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上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