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3年垣曲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24 08:54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垣牧医发〔2023〕24号
垣曲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3年垣曲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凯天娱乐app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设施农业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60号)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凯天娱乐app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工作,结合垣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目前,垣曲县生猪养殖户618户,生猪总存栏 156556头,能繁母猪存栏17998头,种公猪存栏440头。饲养品种主要为:大白、长白、杜洛克、杜长大、杜大长、二元杂交,为切实提高全县养殖行业脱贫户的养殖收入,改善我县生猪品种,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本次将对我县符合补贴标准的4000头种猪纳入生猪良种补贴范围。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县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合作社等养殖主体。
三、实施内容
一是支持补助对象使用有资质的公猪站生产的优质猪精液;
二是支持补助对象从有资质的种猪场引进优质种猪。
四、实施方式
(一)补贴方式
县级财政部门依据相关票据凭证直接对补助对象结算补贴资金。
(二)补贴标准
1、利用优质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配种改良的,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2. 5元计,1头能繁母猪年补贴50元;
2、引进优质种猪的,每头补贴50元。
五、实施要求
(1)养殖场法人(股东或社员)是否是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合作社等养殖主体证明材料。
(2)供提供精(种猪场)单位的资质和购买精液(种猪)的凭证(转账记录)及精液使用台账资料。
(3)养殖场要提供猪场生产、配种的记录及免疫台账。
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补贴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站室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确定、督查、验收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不定期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实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扎实推进。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项目资料的审核、收集,建立项目档案。
附件:2023年垣曲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垣曲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2023年垣曲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小进(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苇(中心副主任)
文 涛(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任 宏(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庆庆(助理兽医师)
张 范(助理兽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