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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9-13 10:11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广大市民朋友们: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在此次“推普周”到来之际,为认真落实“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活动主题,为广泛推广普通话活动,切实提高本届推普周效果,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人人使用普通话,个个书写规范字,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带头使用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机关公务用语,争当文明用语的引导者。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用语用字,让全体师生成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典范;小手拉大手,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和宣传活动,争当文明用语和规范用字传播者。

  4.工作场合、公众场合,请坚持使用普通话;公共服务行业及窗口单位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新闻媒体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5.规范使用汉字,党政机关公文、公共服务行业、新闻媒体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6.全县各行业人员树立汉字规范化意识,门面招牌、广告牌和各类标识牌不使用繁体字、简化字、异体字,不出现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人人争当规范用字的践行者。

  7.把说普通话和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同爱国行动结合起来,使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汉语言文化的自觉行为。

  普通话不仅是我们共同的语言,更是我们民族凝聚的象征。让我们齐心携手推广普通话,为更进一步树立我们“美丽山城 幸福垣曲”的文明形象而努力!

 

  垣曲县教育局

  垣曲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